时间:2024-10-20 浏览量:83

影响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水平的内部和外部主要因素是什么?

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制约因素服务主体缺位。

金融机构贷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经营特点、生产建设周期和综合还贷能力等,同时考虑到银行的资金供给可能性及其资产流动性等因素,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。贷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标明。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(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发放的贷款最长期限可到20年),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。

在经济较发达、信用社实力较强的地区,可将当地的优质民营企业、合格的国内投资机构、合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引进为农村信用社的战略投资者,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增资扩股的难题、规范增资扩股行为,而且可以改善农村信用社资本结构,解决“内部人”控制问题,加速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。在实施中,应适当提高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上限。

第四,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滞后。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机构,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原因定位一直比较低,参与市场竞争较少,因而导致其管理体制建设、人力资源建设、市场竞争意识建设等都比较欠缺。

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的主要内容包括

法律分析: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:健全金融支农组织体系;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;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。法律依据: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》 第三十五章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: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,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,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。

发展乡村普惠金融。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,形成多样化农村金融服务主体。指导大型商业银行立足普惠金融事业部等专营机制建设,完善专业化的“三农”金融服务供给机制。

金融支农的具体措施:金融支农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。

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,提升种业育繁推产业链融资便利度。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,稳妥发展融资租赁业务,支持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。

法律分析:1 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,通过一般债券、专项债券等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。2 保障财政支农投入,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“三农”投入保障,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“三农”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,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,扩大以工代赈规模。

农信社如何支持三农(新农村)建设?

调整优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,使农信社更加贴近农民,稳固农信社在农户心目中的地位。改善支农服务,创新信贷品牌,多元化满足“三农”信贷需求。加快电子信息化工程建设,顺畅“三农”资金的快速流通。

银行以“团结求实、不断创新、服务‘三农’”作为企业精神。不断强化支农理念,开发支农品种,创新支农载体,优化支农服务,拓宽支农领域,并加强支农考核,为椒江的新农村建设不懈努力,成为支持椒江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先锋。

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,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,可按造价的一定比例,凭乡政府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,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扶持。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,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,其占用非耕地建房的,免收一切税费,占用耕地建房的,其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50%收取。

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。(一)要尽快恢复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业务,同时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,加大对“三农”的支持力度。(二)在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下,积极引导商业金融加大支农力度。